近日,由江漢石油管理局,潛江自來水公司,潛江經濟開發區晶鵬紡織等單位申報的17.5萬元水資源費在潛江市地稅局辦稅大廳繳納入庫,這是今年該市第一筆由地稅征繳入庫的水資源費。
在將社保費、契稅、耕地占用稅等稅費交由地稅部門征收后,去年9月,省政府又決定將全省水資源費交由地稅部門代征。由地稅部門代征水資源費,有助于降低行政成本,規范收費行為,改善經濟環境;對于保護開發水資源,合理利用水資源,加強我省水資源統一管理,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自湖北省水資源費征收管理工作會議以來,潛江市多次組織水利、地稅、財政、物價等相關部門召開工作會議,對水資源費征收交接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同時,創新工作方式,邀請取水戶參與座談,宣傳政策,聽取建議,確保水資源費征繳工作的順利交接。據有關部門介紹,對于征繳的水資源費資金,將主要用于水利建設投入,尤其是用于加快推進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