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環境監察總隊日前組織了昆明、玉溪、紅河、大理、麗江5個州市的監察部門,對云南的九大高原湖泊流域進行了環境監察專項工作。
此次監察過程中,在昆明市第三污水處理廠的出水渠,執法人員發現水質目測異常,懸浮物較多。為此,云南省監察總隊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在出水渠安裝了智能檢測儀器,可在24小時內不間斷地將收集到的信息反饋給監測部門。而在昆明市第五自來水廠,監測報告顯示,由于污水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污水直接外排。昆明市環保局對昆明市通用水務有限公司第五自來水廠處以10萬元罰款,并要求其立即恢復污染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行。
據悉,此次云南省環境監察總隊和九大高原湖泊流域所在地的環境監察支隊將有重點、有層次、有計劃地對九湖流域內的排污企業、原有或新建的項目、賓館、飯店等進行現場環境監察,保障流域內的環境質量穩中有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