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記者從江西省宜春市物價局獲悉,宜春中心城區供水價格從4月1日起作如下調整:居民生活用水,由現行的每噸0.90元調至每噸1.04元;行政事業用水,由現行的每噸0.90元調至每噸1.15元;工業用水,由現行的每噸1.10元調至每噸1.27元;經營和基建用水,由現行每噸1.40元調至每噸1.86元;特種行業用水,包括高檔洗浴業(含足浴)、洗車業、凈水業、室內外游泳池、美容美發業、歌舞廳、音樂茶座、迪吧等行業用水,水價執行原定價格,即每噸5.50元。污水處理費仍按宜市價費[2005]5號文件批復的標準隨水費一同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