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非居民計劃用水與定額管理是優化調整城市水資源配置的重要措施,是持續推動建設節水型城市的重點工作。
煙臺市城市管理局于2024年上半年采取現場走訪、召開會議和面對面交流等形式,完成了2024年度市級公共供水管網區域內年用水量一萬噸及以上的城市非居民用水計劃核定和下達,首次實現了全市計劃用水全覆蓋以來市級范圍內超定額(計劃)累進加價水費的征收。
為增強年度用水計劃的科學性和合理性,今年2月,市城管局印發《關于核定2024年城市非居民用水戶計劃用水量的通知》,對年用水量達到1萬立方米的非居民用水單位,逐一印發年度用水計劃核算表,同時組織各非居民用水單位按照節水水平系數自評表認真開展自評,并提報支撐材料作為核算節水水平系數的依據。
針對51家因生產實際需要調整年度計劃水量并提交2024年度用水計劃調整申請的非居民用水單位,逐一開展現場核查,通過座談交流和查看現場等方式,實地考察了非居民用水單位的用水情況、用水結構和節水措施等,為調整非居民年度用水計劃提供依據。
調整核準后,通過郵政EMS公文郵寄的方式,將市屬公共供水管網供水區域內年用水量達到一萬噸及以上的347家非居民用水戶的正式年度用水計劃下達,要求嚴格執行。
針對2023年因用水量超過年度用水計劃量產生超定額(計劃)累進加價水費的用水單位,市城管局聯合市自來水公司人員逐一上門,對用水單位耐心細致地進行了政策宣貫,要求各單位到市自來水公司完成超計劃加價水費交納。
為規范城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額(計劃)累進加價水費使用,確保“取之于水,用之于水”,市城管局印發了《關于規范煙臺市區非居民用水超定額(計劃)累進加價資金使用的指導意見(試行)》,對供水企業收取的加價資金在控制管網漏損、節水獎勵、一戶一表等方面的使用作出了指導性規定。
同時,市城管局印發了《關于提報2023年和2024年城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額(計劃)累進加價工作基礎數據的通知》,要求各區市城市節水主管部門根據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匯總2023年和2024年城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額(計劃)累進加價工作基礎數據,為區市提供工作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