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寧夏回族自治區環境監察總隊獲悉,去年寧夏全區排污費收繳總額為14250萬元,較上年增長了64%,首次突破億元大關。
近年來,寧夏自治區環保局嚴格執行《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按照“誰排污、誰付費”的原則,對重點排污企業的污染物種類以及數量進行認真核定,嚴肅查處拖欠排污費的污染大戶,以嚴查促收費,以收費帶監管。同時,實行“陽光”收費,通過媒體和網絡向社會公開排污收費。廣泛宣傳《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提高了企業排污付費的自覺性,并增強了環境執法人員“依法、全面、足額”征收排污費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