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確了三年的階段目標。2023年年底前,摸清生命線安全風險底數,形成安全風險清單;建成商丘市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實現對中心城區高風險、高敏感、高后果(以下簡稱“三高”)區域燃氣、排水的安全運行監測。2024年年底前,市中心城區實現“三高”區域橋梁、熱力、供水、綜合管廊的安全運行監測。要發揮示范帶動引領作用,在實現“三高”區域安全運行監測的基礎上,不斷豐富應用場景,并逐步向其他領域拓展延伸。2024年永城市、虞城縣實現對城市建成區“三高”區域燃氣、排水、橋梁、熱力、供水、綜合管廊的安全運行監測。2025年年底前,夏邑縣、柘城縣、民權縣、睢縣、寧陵縣,實現對城市建成區“三高”區域燃氣、排水、橋梁、熱力、供水、綜合管廊安全運行監測。所轄縣(市)城市生命線安全工程應用場景進一步拓展,城市生命線安全運行體制機制基本完善,城市安全風險管控能力和隱患排查治理能力顯著增強。
《方案》提出,壓實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屬地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完善監管保障制度機制。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大安全生產信息化和物聯感知設施設備的建設投入,主動與政府監管平臺聯網對接。按照“市、縣一體化”模式,將城市生命線安全工程納入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建設內容,統一規劃,同步建設。堅持需求牽引問題導向,結合實際,突出重點,急用先建。
此外,充分利用現有相關信息系統建設成果,打通數據壁壘,實現融合共享,避免重復建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工程建設和運行維護,形成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多方參與、共建共享的建設管理模式。加強全市各級各部門在城市生命線安全工程建設、運行、管理等環節的規范化工作,研究制定城市生命線安全工程運行管理等方面的標準規范,形成高效、有力、安全的長效工作機制。
其中,重點任務要求整合對接排水防澇、橋梁等行業主管部門及燃氣、供水等企業已建成相關安全運行監測系統。在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上搭建城市生命線安全運行監測系統,實現對城市生命線運行狀況的監測分析、統籌協調、指揮監督和綜合評價,推動城市生命線安全運行“一網統管”。組建城市生命線安全運行管理專業人員隊伍,落實政府、行業監管部門和企業三方責任,制訂應急處置預案,明確預警分級和預警發布和聯動響應處置流程,形成部門協同、政企聯動、快速高效的應急處置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