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合肥城市供水管理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規《合肥市城市供水條例》實施。《條例》明確規定,合肥市住宅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符合條件的二次供水設施交由供水企業統一管理維護,管理維護單位定期對二次供水設施進行清洗消毒和水質檢測。
12月14日,合肥市建委在市府廣場、三孝口和九獅苑設立宣傳點,集中宣傳該條例。該條例還規定,城市水價將依據“居民生活用水、工業用水、行政事業用水、經營服務用水和特種用水”幾大類別實行分類水價,同一用戶不同類別的用水應當分表計量,由于用戶原因不能分表計量的,按照相應的最高類別適用水價;由于供水企業的原因不能分表計量的,按照相應的最低類別適用水價。雙方有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12月14日,合肥市建委在市府廣場、三孝口和九獅苑設立宣傳點,集中宣傳該條例。該條例還規定,城市水價將依據“居民生活用水、工業用水、行政事業用水、經營服務用水和特種用水”幾大類別實行分類水價,同一用戶不同類別的用水應當分表計量,由于用戶原因不能分表計量的,按照相應的最高類別適用水價;由于供水企業的原因不能分表計量的,按照相應的最低類別適用水價。雙方有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