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黑龍江省水利廳深化取用水“放管服”改革,強化取用水事中、事后監管,取用水管理重點工作穩步推進。
“放管服”步步深入
推行“就近辦”。黑龍江以省政府文件形式,先后兩次對取水許可審批權限進行下放,在流域區域用水分配指標內賦予市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更多審批權限,同時賦予哈爾濱新區省級取水許可審批權限,行政相對人在本地就可以進行取水許可“就近辦”。
創新審批模式。推行審批服務“馬上辦、一次辦”,實行“最多跑一次”和審批“容缺受理”制度改革。針對符合取水許可審批條件,主要申報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條件的,采取“暫時性容缺”辦理。同時,開展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試點,推行取水許可承諾制,組織哈爾濱市、佳木斯市開展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試點工作,并出臺取水許可承諾制相關文件。
整合用水管理信息系統。組織開展黑龍江省水資源信息系統整合工作,初步實現全省取用水管理相關業務事項在線查詢和辦理,最大限度方便取用水戶實時掌握取用水信息和管理政策。
取用水管理不斷規范
持續開展專項整治。黑龍江省采取調度、督導、現場核查等措施,開展“兩高”項目、大中型灌區、水電站等專項問題整改復核。全面啟動取用水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回頭看”,建立問題檢查整改和取用水監管長效機制。
規范取用水管理流程。明確取水許可事中、事后監管等工作流程和文件樣式,使相關工作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并形成閉環。同時,組織指導市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取水許可檔案,按照“誰監管,誰負責”原則,嚴格執行審批有依據、計量可溯源、收費有臺賬的管理模式,逐步實現“一戶、一證、一檔”。
執法監督推動問題整改
水資源領域專項執法借助本地水政監察隊伍,及時依法查處各項取用水違法案件。同時,省水利廳聯合省公安廳、省檢察院開展“亮劍護河”行動,將水資源管理方面存在的未經批準擅自取水、監測計量不規范、未按規定條件取水等突出問題列為聯合執法重點任務,形成強大震懾。
以點帶面專項執法。組織地方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用一個問題整改帶動一類問題解決、推動一方面工作提升,實現執法到位、處罰合理、整改有效。
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各地取用水情況進行不定期暗訪抽查,形成“一縣一單”,將抽查結果納入各地市河湖長制、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