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水利廳、省住建廳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工業和服務業計劃用水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加強計劃用水監管,推動工業和服務業計劃用水管理全覆蓋相關工作。該項工作已列入省節水工作推進機制年度工作要點,對全省深入落實《國家節水行動方案》、進一步提高水資源管理水平將起到重要推動作用。
《通知》明確計劃用水重點管理范圍:一是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工業和服務業用水單位;二是使用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日用量在5立方米以上(含)的工業和服務業用水單位。
《通知》提出計劃用水管理要求:一是嚴格用水計劃審批。納入計劃用水管理單位每年11月向計劃用水管理單位報送本年度用水總結和下年度用水計劃申請,管理部門根據本行政區域年度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用水定額和用水記錄,科學核定、下達用水計劃,并定期考核,計劃用水單位不得超出計劃用水量。二是加強計劃用水監管。各級水利、住建部門每年1月20日前將上年度計劃用水統計報表報送上一級節水管理機構,并開展計劃用水指標核查,落實超定額、超計劃累進加價制度,及時作出提醒和調整。三是推進用水計劃全程“網辦”。實現吉林省水資源管理事務“一網通辦”,用水單位在線申報,審批機關即辦審批,管理部門實現取用水管理數據共享與協同監管服務。
《通知》部署計劃用水管理全覆蓋工作:摸清全省計劃用水管理覆蓋情況,建立計劃用水管理臺賬,全面梳理2023年計劃用水下達情況,實現全省計劃用水“一張表”管理。今年6月底前實現年用水量1萬立方米及以上工業和服務業計劃用水全覆蓋,11月底前實現計劃用水管理應覆盡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