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為規范中心城區供水一戶一表建設和改造工作,保障廣大用戶和企業的合法權益,《宜春中心城區供水一戶一表建設和改造實施方案》出臺,并于本月起開始實施。
長期以來,宜春城區的不少自來水用戶因為多戶人家共用一個總水表,分水表的計水量又往往低于總水表計水量而不得分攤用水損耗費用,因此產生的糾紛也不少。隨著該《方案》的出臺與實施,這一問題將得到根本性的解決。此次供水一戶一表建設改造的范圍是中心城區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住宅樓和店面房,以總表計量的用戶根據統一、自愿的原則進行一戶一表改造。建設改造主要標準:一戶一表原則上每戶只進一個水源,工程安裝采用一戶一管、多管排列,水表采用“墻掛箱式”集中放置。
《方案》規定,建設改造的基本條件是:以總表計量的住宅小區,需由單位(物業公司)或開發商提出申請,小區內所有用戶須書面簽字同意安裝“一戶一表”;以單棟或個人名義申請改造的不予受理;原以總表作為計費的用戶,在實施一戶一表改造前,必須繳清原有水費。一戶一表建設與改造工程費用由地下及地表兩部分組成。地下部分(公共管網部分)是從供水主管網碰頭至每單元接水點,地表部分是每單元接水點至用戶碰頭部分(含進戶管碰頭1米之內);公共管網工程費用及其他費用按相關收費標準計算收取,費用由申請單位承擔或所有用戶分攤。
《方案》明確,凡新開發的商品住宅必須實行一戶一表,所需費用一律列入建房成本,不得再向購房戶收取。單位或小區住宅一戶一表建設或改造后,表前部分維修等費用由供水公司承擔,表后部分(含水表等)維修等一切費用由用戶承擔;水表使用年限按技術監督部門規定的要求執行,超過使用年限,必須強制更換,費用由用戶承擔。此外,政府已列入在三年內實施舊城改造的地段,不受理一戶一表的改造工作。
(鐘健 記者 黃永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