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山東省日照市自來水公司在日照市政府和市建委的指導下,擬定了《關于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實施階梯式水價的方案》,上報市政府審批,從而加快了日照市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水價改革的步伐。
該《實施方案》是本著指導城市居民科學用水、合理用水,實現水資源優化配置,建立節水型社會的目標,根據山東省物價局、財政廳、建設廳《關于全省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實施階梯式水價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日照市的實際情況擬定的。
該《實施方案》明確了階梯式水價的概念,即階梯式計量水價是指對城市居民家庭生活用水設定每月基本用水額度,每月用水超過基本用水額度的部分實行階梯計價收費,家庭生活基本用水額度按戶(每戶3.5人)設定。階梯式水價的實施范圍確定為在城鎮范圍內已實行一戶一表計量用水的居民用戶,按每戶計量,按月計收。對目前尚未實現一戶一表而無法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的居民生活用水,暫不實行階梯式水價,而實行季節性加價。
根據國家計委、建設部頒布的《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和山東省建設廳頒布的《山東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標準(試行)》,該《實施方案》將階梯式水價水量基數分為三級:第一級水量基數是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量;第二級是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用水量;第三級是滿足特殊需要用水量。
該《實施方案》還規定,階梯式計量水價超過基礎水價部分的加價收入、季節性加價收入上繳同級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于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一戶一表改造資金補助和城市供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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