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從有關部門獲悉,近期,針對農村自來水供水中出現的各種矛盾和問題,沭陽縣人民政府明確農村自來水的主管部門為縣水務局,沭陽縣物價局近日制定了《沭陽縣農村自來水價格管理暫行辦法》,報經縣政府同意并向社會公布執行。
《沭陽縣農村自來水價格管理暫行辦法》主要內容:縣物價局是農村自來水價格的主管部門;實行政府定價,推行一鎮(鄉) 一價;農村自來水根據用水性質分居民生活用水與工業生產和經營服務用水兩類;農村自來水價格由生產成本、經營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稅金和利潤五項構成,其中生產成本包括原輔材料、動力費用、直接人工費用、制造費用;農村自來水價格由供水企業提出書面申請,經鄉鎮政府同意,報縣水務局初審,由縣物價局按定價程序審批,目前農村自來水價格原則上居民生活用水按每噸不超過1元執行,生產和經營用水每噸不超過1.2元執行,現行水價高于規定標準的,供水企業另行申報;農村自來水免征水資源費,推行一戶一表的,計量收費;縣物價局強化監督檢查。
該暫行辦法公布后,規范了全縣農村自來水價格,保障了供水、用水雙方的合法權益,節約和保護了水資源,促進了農村自來水事業的健康發展。(沈繼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