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壟斷地位提高供水設施建設價格;拖延辦理居民小區用水手續而以非居民用水價格向開發商收取水費。”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2月18日消息,云南省市場監管局接到國務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饋的相關線索后,就蒙自四通泰興供水有限公司涉嫌壟斷問題立案調查。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截圖
通報顯示,根據國務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饋的問題線索,2018年12月,云南省市場監管局對蒙自四通泰興供水有限公司涉嫌壟斷問題立案調查。該局認為,本案中當事人在由政府劃定的供水區域內享有獨家經營權,所提供的商品基本不具有可替代性。
經查,用水單位向供水公司進行首次用水申請時,需與供水公司簽訂《供水合同》,合同要求,首次申請用水的用水單位必須由四通公司實地勘察、施工、安裝供水設施,如果用水單位具備供水和抄表到戶條件,須按四通公司戶網改造要求設計,且交由四通公司施工,蒙自四通泰興供水有限公司構成《反壟斷法》,“沒有正當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時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條件”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供水公司的做法侵害項目建設單位自主選擇供水施工企業的權利,還嚴重損害終端用水戶的利益,增加項目建設成本,加重了群眾購房負擔。

盡管當地政府部門多次協調,該供水公司仍從2014年至2018年,4年期間對多家項目建設單位持續實施違法行為。因為反壟斷執法機構認為,應用供水公司予以從重處罰。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通報截圖
2021年1月21日,云南省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對其處以2018年度銷售額6%的罰款,計2495422.79元。
來源:春城晚報-開屏新聞綜合澎湃新聞、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