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水利廳制定出臺了《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建立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責任體系的意見》,通過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完善工作方案、運行管理經費籌措辦法、運行管理辦法和供水應急預案,健全運行管理機構,開展技術培訓,落實運行管理經費,創新運行管理模式,強化供水單位管理,延伸管理體系,加強督導檢查,暢通監督渠道,強化工作考核等14項措施,在2019年6月底前全面落實農村飲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體責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門的行業監管責任、供水單位的運行管理責任“三個責任”,完成責任單位、責任人和供水服務電話“三個公開”,2019年10月底前健全完善縣級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機構、運行管理辦法和運行管理經費“三項制度”,不斷提高工程的精細化、專業化、規范化管理水平,持續提升廣大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