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訊 近日,河北省水利廳出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建立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責任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導市、縣全面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責任體系,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長受益。
《意見》指出,農村飲水安全關乎廣大農村居民的切身利益,是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的基礎條件之一。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當好政府的參謀助手,認真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嚴格督導工作,協調推進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建設工作,確保農村群眾喝上放心水、安全水。
《意見》要求,各市、縣水利系統要根據農村飲水安全保障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和農村飲水安全實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在2019年6月底前全面落實農村飲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體責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門的行業監管責任、供水單位的運行管理責任“三個責任”,完成責任單位、責任人和供水服務電話“三個公開”,2019年10月底前健全完善縣級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機構、運行管理辦法和運行管理經費“三項制度”,2019年底前明確農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責任人、服務電話和標志牌,確保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責任落實到位,創新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模式,分區分類推進農村飲水工程規范化管理。要不斷提高工程的精細化、專業化、規范化管理水平,持續提升廣大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