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家住前鋒新村的陳大媽向記者嘮叨道:“我每個月交的水費都要比自己實際使用的多,每個月公攤的水費要多出五六元,心里總覺得不舒服:自己憑什么要多交錢?”記者就此走訪了一些社區,并向有關部門了解情況。
差額分攤,惹來麻煩
據了解,一直來每個住戶家中都有一個水表,但是自來水公司只憑安裝在單元的總表收水費,大部分居民區采取按比例分攤到戶的制度,因此就出現了繳交的水費比實際用水量多的現象。采訪中記者發現,大部分居民對這種分攤制表示不滿。家住瑞金花園的何先生說,他們家每季度水費分攤下來都要7、8塊,這讓他有些想不通,自己沒用那么多的水,卻要承擔多出來的水費,他說這種收繳水費的方式實在太不合理了。
據了解,目前,市區除了鑫榮小區、華元小區,還有石油公司宿舍住戶自籌資金已改造為一戶一表外,已建住宅大都實行總分表制。市建設局城建科有關人員告訴記者,這個問題主要是歷史遺留的問題。計劃經濟時代,居民大都住在單位分配的房子里,水電大都由單位補貼支付。現在居民大都居住在自己購買的商品房或單位集資房里,水電費要自付,總表水費與分戶水表水費收支不平衡時,只能采取按比例平均分攤到戶的辦法,差額部分就必須自己“買單”,一些因水費收取及其引起的糾紛也隨之發生。
按戶結算,交得明白
在機關上班的程先生說:“自來水公司為什么不像用電一樣,實行‘一戶一表’?這樣在繳納水費時就沒有這么多麻煩事了。”
據介紹,所謂一戶一表,就是一戶安裝一臺貿易結算水表,水表必須出戶計量,安裝在公共部位,與戶內的水平支管聯通,由供水企業直接查表收費。通俗地講,就是“一戶一表,水表出戶”。
過去自來水是一幢樓或幾幢樓安裝一臺總表,每戶再安裝分表。由于存在個別偷水現象,還有一些老住宅區的供水管道不同程度的銹蝕、損壞、漏水等等原因造成總表的水量會大于分表的水量之和。這部分水量差額,各住宅區一般是采取平均分攤到戶的方法來解決。而實行自來水一戶一表,取消總表,直接計量到戶,抄表到戶,按戶結算,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矛盾糾紛。
“一戶一表”,令人期盼
記者從市建設局了解到,建設局已經于今年4月18日向市政府提交了《關于請求批轉〈漳州市中心城區供水一戶一表實施方案〉報告》,并附上《漳州市中心城區供水一戶一表制實施方案》。方案指出,對新建住宅樓的供水系統,必須按照一戶一表要求進行設計、安裝,對已建住宅樓實施一戶一表供水改造,由用戶向自來水公司提出申請,自籌改造資金,按實結算。自來水公司給予辦理入戶手續并參照新建住宅供水系統設計、安裝、驗收、維護管理模式實施改造。
但是供水“一戶一表”改造也存在一些困難。一戶一表改造必須取消二次供水設施,如何保障供水服務壓力是首先面臨的難點。據悉,我市供水壓力一般保持在0.18兆帕—0.28兆帕(國家標準為0.14兆帕),能否保證高層用水較不確定,目前較適宜進行一戶一表改造的應是七層以下住宅樓。其次,資金不足也是制約供水“一戶一表”改造的重要因素。如果在中心城區全面實行“一戶一表”,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日常維修管理和管道更新所需資金增多,抄表人員和管理人員也隨之增加,企業生產成本費用提高。而作為居民個人來說,“一戶一表”改造預計每戶改造費用要在1000元左右,部分用戶可能較難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