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晚,海曙綜合行政執法局首次聯合寧波市城管局供排水集團自來水公司海曙供水分公司開展消防栓偷水專項檢查整治。當晚,執法人員來到石碶街道莊灣沁園和古林薛家新家園兩個小區發現消防栓有損壞。
在莊灣沁園,市自來水公司海曙供水分公司的工作人員在小區綠化帶中發現了被偷用過的消防栓。經過現場勘探,工作人員發現消防栓一側的保護蓋已經丟失,且在接口下方發現了一處水沖刷后形成的三公分坑洞。工作人員判斷,該處消防栓是在近兩日內被偷取用水。在發現這一問題后,自來水公司工作人員與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取得聯系,共同找到小區物業,并通知物業加強管理,一旦發現有人偷取用消防栓用水要立即制止。
在薛家新家園,執法人員還在被偷取用水的消防栓周圍發現了取水用的軟管,據現場勘察,取水行為也發生在近兩天。“由于最近一段時間天氣比較炎熱,許多小區物業管理人員或保潔員在對綠化進行養護時,往往圖方便直接接入消防栓取水,這樣就容易造成消防栓的損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隨著夏季用水的增多,不光小區內出現偷取消防栓用水的行為,還有一些企業也偷水進行生產活動。
7月17日凌晨,在位于高橋鎮的一家制冰廠內,執法人員當場抓獲正在偷取消防栓內水來制冰的工人。經執法人員調查發現,該工廠每小時能從消防栓取水90噸,這一數量相當于夏季用水高峰時6戶人家一個月的用水量。由于現場證據確鑿,執法人員當場向企業下發接受調查通知書并予以立案查出,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據了解,海曙區近段時間加大了對夜間偷取消防栓用水的查出力度。“偷取消防栓用水屬于違法行為。”海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生態秩序科副科長鄧惠均說,按照《城市節約用水管理條例》規定,除火警以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開啟公共消防栓取水,如果擅自取用公共供水,將由城市供水和節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整改予以警告,并要求其賠償損失,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自來水公司會定期對公共消防栓進行排查,對發現的違法行為及時通報給執法部門處置。”海曙供水分公司經理楊勇表示,市民朋友們要提高意識,一旦發現有偷取消防栓用水的行為,可以及時舉報反饋,共同維護公共設施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