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我省有關部門獲悉,《陜西省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日前正式出臺,并將于5月1日起實施。據悉,該《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各類新建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的賓館、飯店、商店、公寓、居住區等綜合性服務設施,應當建設中水回用設施。
節約用水顯著可獲獎勵
《管理辦法》規定,城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中,建立合理用水、減少浪費、科學用水、綜合利用的用水機制,創建節水型城市;應當加強節約用水的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節約用水意識;應當鼓勵節約用水科學技術的研究和開發,對在節約用水工作中取得科技成果和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新建賓館應建中水回用設施
對城市污水處理規定,城市供水排水管網的建設和改造,應當統籌規劃。城市排水應當實行雨水和污水分流排放制,房屋建筑排水應當實行糞便污水和生活廢水分流排放制。城市污水處理和中水回用建設要納入城市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污水處理率和中水回用率要達到國家規定的指標。而城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落實省政府確定的城市中水回用補償辦法,每年從水資源費和排污費中提取一定資金,列入計劃,統籌安排,用于中水設施建設和管理。
對于新建城市服務設施用水規定“各類新建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的賓館、飯店、商店、公寓、居住區等綜合性服務設施,應當建設中水回用設施。”
居民用水將“先買后用”
對城市用水的計量該《管理辦法》稱:城市供水、用水、污水處理、中水回用等均應以表計量,城市公共供水應按表分類計費,未采取分表計量的,從高適用水價。城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依照《計量法》對城市供水、用水計量儀表定期校驗。
并且還規定:城市供水用水應當鼓勵采用先進計量儀表,對城市居民家庭用水應當實行計量到戶,推廣使用智能水表,逐步實現先買水、后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