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說水系列報道之二
破 解“ 水 不 衡 ”難 題
衡水日報記者 王貴鎖 劉彥成 劉元元
走進石津灌區冀州官道李片區,一條條新修的U型渠道縱橫交織,渠水歡暢地流向綠油油的麥田。
5月9日上午,冀州區門家莊鄉東堤北村村民劉進長正在澆地。“瞧,這水在麥畦里流得多快!俺這4畝麥子,過去用機井,半天都澆不完;現在用上了渠水,不到倆鐘頭就能完活兒!”
“這就是地上水替代地下水的成效。”官道李渠道管理所所長馬紅九說,“從去年秋天起,我們片區封了所有機井,改用渠水澆地,既解了農民難題,又治了地下水超采!”
治理地下水超采已成當務之急
“就近些年衡水地下水狀況來說,治理超采成了全市水務工作的頭等大事。”市水務局局長張彥軍說,“一方面,衡水是嚴重的資源型缺水城市,人均占有量只有全省人均水平的48%、全國人均水平的6.7%,長期嚴重超采地下水,形成了覆蓋衡水全境的復合型漏斗;另一方面,農作物是‘吃水大戶’,作為國家重要糧食產區,每年衡水調出小麥20億斤左右,相當于又調走了四五億立方米淡水!”
說起地下水超采,市水務局高級工程師車連常一臉凝重:“主要危害有三:地下水位持續下降,機井出水效率持續下降,地面持續沉降。地下水超采,不治理行嗎?”
自2003年開始,我市探索推行了叫響全國的“咸淡混澆”灌溉模式、“一提一補”農業水價機制,實施了低壓輸水管道、渠道防滲工程、小白龍灌溉等“小農水”重點建設項目,減少深層地下水開采工作逐步推開。
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地下水超采治理問題——
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要“開展華北地下水超采漏斗區綜合治理”;
2014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要求強化地下水保護與超采區治理,逐步實現地下水采補平衡;
2014年4月8日,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汪洋來衡水考察,對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作出重要指示;
2014年10月,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現場觀摩調度會暨國家部級聯席會在衡水召開;
……
“2014年是一個重要年份。”張彥軍激動地說,“這一系列大事兒,加上當年年初衡水被國家確定為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試點,對我市超采治理工作影響深遠。”
我市按照上級精神和領導要求,加強頂層設計,邀請全國、全省知名專家根據衡水實際制訂治水方略,加大了地下水超采治理力度。
“四替代”“五舉措”治水方略全面推開
“我市的治水方略,來源于多年的實踐探索。”市委常委、副市長楊士坤告訴記者,“這就是以治理地下水超采為目的的‘四替代’‘五舉措’。”
楊士坤副市長所說的“四替代”“五舉措”就是:地表水替代地下水、外來水替代本地水、淺層水替代深層水、低耗水作物替代高耗水作物四個“替代”和“節”“引”“蓄”“調”“管”五項措施。
明確了“四替代”思路,我市“節”“引”“蓄”“調”“管”五措并舉,地下水超采治理成績喜人——
“節”,就是“節水”。把節水放到優先位置,提高水利用效率,發展節水灌溉和農藝節水技術,實現了從渠首到田間節水“一條龍”。如今,在衡水大地,噴灌如天女散花,滴灌似無聲細雨,滋潤著干渴的土地;“一提一補”農業水價改革,撬動試點村節水率達21%,每畝年節水量可達40立方米。
“引”就是“引水”。把外流域調水作為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最大限度引用外來水。去年,我市從南水北調中線、黃河、衛運河和岳城、崗南、黃壁莊等水庫引水6億多立方米,農民嘗到了地表水灌溉水量大、澆水時間短、作物長勢好的甜頭。
“蓄”就是“蓄水”。以構建“平時儲水、用時供水、澇時排暢、城鄉一體、循環貫通”水網體系為目標,下大力建設調蓄工程,蓄水能力明顯提高。目前,我市共整治蓄水坑塘438座,蓄水能力達到6297.5萬立方米;河渠坑塘實現年蓄水2至3次,蓄水后新增水面21平方公里,相當于新增了半個衡水湖東湖面積。
“調”就是“調結構”。調整種植結構,改變種植模式,實施冬小麥春灌節水穩產配套技術項目535萬畝次、小麥保護性耕作節水技術項目35.3萬畝。至今,累計壓減高耗水小麥種植面積226萬畝次,累計還林還濕21.4萬畝。
“管”就是“管理”。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順利完成水資源稅試點和農業水資源稅納稅人認定工作;落實農業水價“一提一補”改革面積315.68萬畝,累計收取水費2529萬元;順利完成水權制度建設任務,完成生活、農業、工業和生態水資源使用權分配,確權水量12.99億立方米;水利工程運行管護得到加強,發放小型水利工程“兩證一書”4萬余本;安裝取水計量設施2萬余套,布設地下水動態監測井254眼,基本建成水資源監測信息系統。
建立超采治理機制確保治水方略落實到位
“推動地下水超采治理方略的實施,必須建立科學的機制。”張彥軍介紹,“為確保治理工作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上,我們聘請中國工程院院士王浩、康紹忠擔任顧問,并與中國農業大學建立了市校合作關系。按照‘先建體制,后建工程’的理念,我市委托水利部水規總院編制了總體方案,積極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制訂了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年度實施方案。各縣市區結合實際,探索建立了適合本地特點的超采治理機制。”
在水權確權登記方面,各縣市區編制完成了《水資源使用分配方案》,明確了可分配水量,開展了水權分配,將生活、非農生產、生態環境用水,以取水許可的形式確定各取用水戶的水權;農業用水按照耕地面積確定各用水戶的水權,按地定水、水隨地走、分水到戶,全市農業用水戶水權證發放率達100%。
在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方面,石津灌區實行“斗口計量、計時到戶、按時收費”的農業水價模式;井灌區推行“確水到田、水隨田走、按方收費、憑地補錢、節獎超罰”的農業水價形成機制。全市各縣市區均采用“一提一補”農業水價改革模式,節獎超罰,操作簡便易行,降低了農戶水費負擔。
在工程建設運行管護方面,棗強縣、故城縣、景縣、濱湖新區探索實行“建管一體化”模式,推進井灌區高效節水灌溉項目;對壓采項目區的177條中小河流及其堤防、27724個小型農田水利工程以及116處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發放了“兩證一書”;建立了“政府補貼+市場運作”長效運維機制,把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與引進社會資本結合起來,為政府牽手市場闖出了新路。
在基層服務體系建設方面,我市建設完善鄉鎮水利站54個,建成農村用水合作組織637個,在規范用水秩序、節約用水、水價改革、保障工程維護和良性運行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為確保機制順利運行,各縣市區都成立了政府“一把手”任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項目實施,層層分解任務、傳導壓力。
棗強縣水務局水政監察大隊大隊長尹東哲感慨地說:“關停自備井、引用外來水、建坑塘蓄水……各項指標都有任務,都有壓力。但水資源形勢的嚴峻性,要求我們必須變壓力為動力,堅持不懈地干好地下水超采治理這件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大事!”
國家水利部在推介衡水經驗時指出:“衡”字可以組成多個詞匯,但是組成“平衡”“均衡”,做到“采補平衡”“均衡發展”,是衡水在我國水資源分布不均、時空失衡的狀況下,一種值得借鑒的有益探索。
破解“水不衡”難題,就是解決衡水人的生存問題,就是解決衡水的可持續發展問題。
破解“水不衡”難題,衡水正躍馬揚鞭、砥礪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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