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物價和人員工資上漲,物業管理費提高的情況并不少見,但是根據有關規定,物業公司要是想提高物業管理費前提就是要有過半的業主同意,而最近我們接到義烏公寓業主爆料說,今年元月份開始,物業公司在業主沒有同意的情況下私自上漲價格,業主不同意物業公司不僅把水停了而且還拆掉業主水表。


爆料業主梁女士住在義烏公寓27樓,物業公司從今年元月份開始私自將物業費從原來的每平方1塊錢上漲到1.35元,而物業費上漲自己卻不知情。
業主梁女士:“一般漲價的話有兩種方式,一是打電話告訴業主說我要漲價了,第二每家每戶要派一個單告訴你我要漲價了,因為什么原因要漲價,這樣我們住在這里的814戶業主我可以保證都沒有接到這個單。”
梁女士說,物業上漲后,按照原有的標準繳納物業費用,但是物業公司拒收,自己不同意按照新的標準繳費,因此物業公司以欠條管理費6個月為由,在本月的6號停止對他們家里供水。
業主梁女士:“我欠是大概1月份開始的,但是這個不是我不交,他不收。他收要按照他約定的1.35元/平米。”

除了梁女士還有其他業主,因為不認可管理費上漲價格被停了水。
業主范先生:“他該漲多少,合理合法我們都認可,并且也會及時繳納上去,不會拖欠的,但是如果說他強硬的,他說漲多少你就得交多少,你不交就停你家的水,停你家的電或者其他威脅手段,我們是絕對不支持的。”
一方拒絕價格上漲,一方催繳管理費的矛盾持續升級,最后物業公司直接拆掉梁女士家的水表。記者了解到,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如需要上漲物業管理費,首先需要物業公司向居委會提出申請制定調價方案,并向小區業主公示,公示結束以后,書面征求或現場表決收集業主意見并公布意見結果。那么物業公司到底有沒有按照流程知會業主呢?

隨后記者找到管理義烏公寓的物業公司,對方表示,這次物業管理費漲價完全是按照流程照做的。
義烏小商品城總經理助理李博宇:“我們這次上漲之前都有做過公示,也跟絕大部分業主溝通過。我們現在一共是814戶,實際(同意調價)有720戶的樣子,絕大部分業主是認可的。”
物業公司隨后還向記者出示了當初貼在公寓物業一樓公示欄的通知和義烏公寓物管費上調征詢意見表,同意漲價的業主有簽名并留下聯系方式。那為什么物業公司會拆掉梁女士家的水表呢?物業方面表示,義烏公寓屬于物業代繳水費,沒有進行抄表到戶,因此梁女士家的水費這半年以來一直都是物業公司墊付的。
義烏小商品城總經理助理李博宇:“也是沒辦法才把她水給停了,因為管理費包含水費,她不交水費,管理公司沒(義務)一直幫她墊水費的。停了以后她情緒比較極端,就聯系多家業主到我們水房把鎖給破壞了,我們管理公司不能履行合法權益,停不到她的水,因為任何人都可以進(水房),所以我們管理公司迫于無奈只能把(她家的)水表暫時先卸掉,等把事情處理完以后再恢復。”
物業公司最后表示,他們按照合理合法程序對物業管理費進行上漲,對于個別有意見的業主可以雙方協商解決。
很明顯雙方在溝通上出現狀況,這里需要特別明確的是,水表的產權是屬于業主的,物業公司是沒有權拆除的,如果業主拖欠物業費連同水電費,物管完全可以不幫其繳納水電費,由供水供電單位對業主斷水斷電。來源:騰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