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拉薩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自來水價格調整的通知》(拉發改價字〔2016〕380)號文件精神,從2016年10月1日起,拉薩市自來水價格實行階梯式即階梯水價。對此,記者近日采訪了拉薩市自來水公司的副經理李春紅,請她對階梯水價進行解讀。
記者:從2016年10月1日起,拉薩市實行階梯水價,那么實施這一舉措的目的是什么呢?
李春紅:階梯水價的調整范圍是拉薩市自來水公司供水區域。實施階梯水價是促進市民節約用水、推廣“一戶一表”和保護水資源的需要。目前,拉薩市水資源利用率低,水資源浪費現象比較嚴重,推行階梯水價將更好地發揮價格杠桿作用,從而在全社會形成節約用水和保護水資源的風氣,促進水資源有效合理利用和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
記者:如何對水價進行分類?收費標準又是怎樣的呢?
李春紅:水價大致劃分為居民水價、非居民水價和特種行業水價。非居民水價包括非經營性水價和經營性水價。
我簡單講一下各類用水執行的價格標準吧。像居民用水,第一階梯價1.54元每立方(每年240立方之內),第二階梯價2.31元每立方(每年241-300立方),第三階梯價4.62元每立方(每年301立方以上);非經營性用水2元每立方,經營性用水2.2元每立方;特種行業用水4.7元每立方。這里所說的水價不含污水處理費。
記者:對一些沒有水表或者水表破損的用戶,會不會實行特殊政策呢?
李春紅:會的。這是有特殊規定的。無表的城鎮居民私房、退休基地(包括流動人口)每人每月收費9.24元,老城區居民無表用水每人每月5.54元,低保戶居民無表用水每人每月4.6元。衛生間每月每間15.4元,無獨用水龍頭的餐廳、理發店、飯館等無表用戶每月每戶240元。
還有一表多戶的居民用戶,如具備分表條件,原則上按照分戶計量進行改造;不具備分表條件而無法抄表到戶的居民用戶,暫不執行階梯水價,水價按照第一階梯水價標準執行。五保戶居民水費全免。
記者:那么,為了做好此次水價調整工作,你們公司采取了哪些措施呢?
李春紅:為做好此次水價調整工作,我公司營業所在做好前期準備工作的同時,以各種形式開展階梯水價宣傳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微信等媒體全方位、多角度地宣傳新水價政策;二是對窗口服務人員及抄表人員進行階梯水價的業務培訓,使人人熟悉新政策,做好對用水戶的解釋工作;三是在營業收費大廳設立水價調整展板,張貼水價調整相關文件;四是印刷并專人派發階梯水價實施的通知及宣傳單;五是開展入戶宣傳,為用水戶講解新水價的計算方式并發放水價宣傳冊。
目前,我公司稽查室、營業所分別在布達拉宮廣場、娘熱路阿壩社區、仙足島生態小區開展階梯水價宣傳活動,已發放宣傳單3000余份。 來源:西藏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