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新鄭市城鎮用水管理所傳來消息,該市集中供水價格將從2017年1月1日起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據介紹,居民生活用水價格保持不變,此次實行的階梯水價分為三級,分別為:1:1.5:3。
第一階梯年用水量180立方以內,水價為1.55元/立方米;第二階梯年用水量181——300立方,水價為2.33元/立方米;第三階梯年用水量301立方以上,水價為4.65元/立方米。居民生活階梯用水按階梯水價收費。
據了解,未實施一戶一表抄表到戶的居民用水戶和未進行戶表改造的老舊小區、單位家屬院等居民用水戶,以及學校食堂、教學用水、養老服務機構用水、居民住宅小區內直接為業主服務的綠化、保潔等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生活用水戶,不實行階梯水價,供水價格提高至1.6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如工業用水、行政事業用水、經營服務業用水、純凈水生產用水等價格為4.15元/立方米;特種用水如洗浴、洗車用水等價格為14.75元/立方米。
居民非階梯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種用水于今年10月1日起按新水價收費。 階梯水價實施范圍為實施一戶一表抄表到戶的用戶,每戶按4口人計,超過4人的,每增加1人,年用水量基數增加36立方米。
此外,對持有新鄭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的居民家庭,生活用水將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每月每戶減免3立方米水費。 來源: 大河網(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