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我國是一個水資源相當缺乏的國家,提高水資源使用的計量水平、節約用水尤為重要。化工行業是用水大戶,水表計量的準確與否與企業效果密切相關。近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對水表質量進行監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山西、陜西、河南、安徽、江蘇、浙江、福建、四川、重慶、貴州、廣東、江西、山東、湖南等省份70家企業的70種產品,合格59種,抽樣合格率為84.3%。
本次抽查結果表明:水表作為國家重點管理的計量器具,在連續進行的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過程中,生產企業質量意識有了明顯提高,絕大部分生產經營者加強了企業內部質量管理,使產品質量整體水平保持穩定;大中型企業的產品質量繼續保持較高水平,產品抽樣合格率穩定在90%以上;水表的連接件接管、螺母等以往出現較多質量問題的現象也已逐漸減少,同時未發現使用廢舊塑料或ABS回收料等劣質材料生產水表機芯的現象。
本次抽查中發現的一些質量問題是:部分企業忽視對進廠零部件的驗收,在生產時只是將零部件組裝一下,僅對檢定規程要求的3個流量點甚至于只對1個流量點進行檢定,產品質量難以保證;部分產品在技術特性、連接附件、壓力試驗、示值測量誤差、壓力損失測量和加速磨損試驗等檢驗項目中的技術指標達不到要求,壓力損失檢驗項目的合格率只有94.3%;部分產品在改型后未按照要求進行定型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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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試驗、示值測量誤差和加速磨損試驗是衡量水表質量的重要技術指標。國家標準規定,壓力試驗是水表在承受水壓1.6兆帕條件下保持15分鐘無滲漏,在2.0兆帕條件下保持1分鐘無滲漏和損壞;示值測量誤差主要反映水表計量的準確度,國家標準規定分界流量(包括)至過載流量的高區范圍的最大允許誤差為±2%,最小流量至分界流量(不包括)的低區范圍最大允許誤差為±5%;加速磨損試驗后,示值誤差的偏移量規定為分界流量(包括)至過載流量的高區≤1.5%,最小流量至分界流量(不包括)的低區≤3%。
改型后的“雙向計量”水表,雖然有防止倒裝水表偷水的功能,但改裝后會對水表的壓力損失和使用時間產生影響,在實際使用中會發生水表對供水管網壓力波動過于靈敏的現象,即消費者不用水時,而水表仍稍微走字。因此,必須進行定型鑒定,否則會在消費者和供水部門之間造成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