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福州市政府印發《福州市“十三五”水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專項規劃》,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嚴控地下水超采。
福州市要求,在地面沉降、地裂縫、巖溶塌陷等地質災害易發區開發利用地下水,應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嚴格控制開采深層承壓水,地熱水、礦泉水開發應嚴格實行取水許可和采礦許可。依法規范機井建設管理,排查登記已建機井,未經批準的和公共供水管網可到達區域的自備水井,一律予以關閉。2017年底前,全面實現縣城以上使用地表飲用水水源,將地下水作為戰略和應急水源,逐步取消城鎮飲用水地下水源。編制地面沉降區、海水入侵區等區域地下水壓采方案。超采區內禁止工農業生產及服務業新增取用地下水。2017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禁采區、限采區和地面沉降控制區范圍劃定工作。 來源: 福建省國土資源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