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資源保障能力顯著增強。多源互補、豐枯調劑、循環通暢、生態良好的現代水網體系基本建成,水網供水能力達到255億立方米,外調水能力達到43億立方米,新增城鄉供水能力21億立方米。
節水型社會建設步伐加快。用水總量控制在220億立方米以內,農業用水總量下降到130億立方米、工業用水總量控制在38億立方米、城鄉生活用水總量控制在37億立方米,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較2015年均降低25%,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675。
水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地下水壓采能力達到51億立方米,地下水漏斗中心水位明顯回升;城鎮重要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93%,重要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75%;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萬平方公里;重要濕地及重點河段水生態環境明顯好轉。
防洪抗旱減災體系日益完善。以水庫、河道、蓄滯洪區為重點的骨干工程防洪標準明顯提高,骨干河道防洪標準達標率達到90%,中小河流達標治理率、蓄滯洪區安全建設達標率和城市防洪標準達標率均達到60%。主要低洼易澇地區排澇能力、重點區域和城鄉抗旱能力明顯提高,洪澇災害、旱災年均直接經濟損失占同期GDP比重分別控制在0.6%和0.8%以內。
農村水利發展全面躍升。所有農村實現安全達標飲水,自來水普及率和集中供水率分別達到90%和95%,供水保障程度大幅提高。基本完成大型灌區和重點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建設任務,恢復和改善灌溉面積300萬畝。發展節水灌溉面積1500萬畝。新增農村水電裝機容量1.6萬千瓦。
水利改革管理提質提效。水權水市場初步建立,合理水價形成機制基本確立,水利工程建管體制進一步完善,依法治水管水能力全面提升,水利科技信息化支撐系統基本建成,信息化系統覆蓋率達到70%以上。 來源: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