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四川省發改委發布《關于放開非居民和特種行業用自來水銷售價格的通知》,根據通知顯示,經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省政府批準,決定放開非居民和特種行業用自來水銷售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執行日期根據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此前與通知不符的有關文件規定,同時廢止。
根據通知內容顯示,城鎮(鄉)非居民和特種行業用自來水銷售價格(以下簡稱為非居民供水價格)放開后,由各供水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成本、社會承受能力、水資源狀況、與居民生活用水價格保持合理比價等因素,確定非居民供水價格。
放開非居民供水價格后,原包含在非居民供水價格中由供水企業代征的污水處理費、水資源費等,仍由供水企業按規定標準代征。
通知要求供水企業要遵循“依法、公開、公平、合理”原則,嚴格遵守國家和省價格、水資源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建立健全企業內部定價機制和價格管理制度,禁止不正當價格行為,自覺接受價格主管部門的工作指導和行業管理部門的監督。
此外,通知還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行業管理部門,要加強對供水企業貫徹落實政府差別水價、懲罰性水價等政策的指導、監督;要指導供水企業采取與居民生活用水價格保持合理比價,建立非居民供水價格與居民生活用水價格以及與上游原水費、水資源費調整的聯動機制等,穩慎調整非居民供水價格;要密切關注市場動向,加強市場價格監督檢查,及時制止和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來源: 四川新聞網
根據通知內容顯示,城鎮(鄉)非居民和特種行業用自來水銷售價格(以下簡稱為非居民供水價格)放開后,由各供水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成本、社會承受能力、水資源狀況、與居民生活用水價格保持合理比價等因素,確定非居民供水價格。
放開非居民供水價格后,原包含在非居民供水價格中由供水企業代征的污水處理費、水資源費等,仍由供水企業按規定標準代征。
通知要求供水企業要遵循“依法、公開、公平、合理”原則,嚴格遵守國家和省價格、水資源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建立健全企業內部定價機制和價格管理制度,禁止不正當價格行為,自覺接受價格主管部門的工作指導和行業管理部門的監督。
此外,通知還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行業管理部門,要加強對供水企業貫徹落實政府差別水價、懲罰性水價等政策的指導、監督;要指導供水企業采取與居民生活用水價格保持合理比價,建立非居民供水價格與居民生活用水價格以及與上游原水費、水資源費調整的聯動機制等,穩慎調整非居民供水價格;要密切關注市場動向,加強市場價格監督檢查,及時制止和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來源: 四川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