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全市居民樓院二次供水安全管理,保障居民用水安全,提升居民飲用水質量,蘭州市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了《蘭州市居民樓院二次供水安全管理方案》。以進一步加大對居民樓院二次供水單位監督執法力度,嚴格落實對二次供水單位衛生許可制度,確保各供水單位每年至少對二次供水設施進行一次以上的清洗;增強二次供水單位守法經營自覺性,有效預防飲用水衛生安全事件發生,確保廣大居民飲水安全。
《方案》指出,實施二次供水的居民樓院,供水單位須取得衛生許可證,并建立完善的衛生監督檔案。衛生部門對居民樓院物業二次供水水質隨機抽檢,確保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對現有的二次供水設施不符合衛生要求的且短期內不能改造的要加強衛生管理,加大監督監測力度,并適當增加監測頻次,確保飲用水安全。居民樓院物業二次供水單位要建立健全清洗消毒制度,按照規定及時清洗供水設備。
依據要求,二次供水涉及部門多,安全責任大,各縣區、各部門和有關單位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對群眾健康負責的態度,把實現二次供水衛生安全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問題。部門間要加強溝通與協調,形成合力,積極推進二次供水專項整治任務落實。在加強監督指導的同時,各單位要在職權范圍內對未達到衛生許可條件的二次供水單位加強監督,督促限期整改落實。對拒不整改,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二次供水單位,供水主管單位和衛生行政部門要依法嚴處,并通過新聞媒體進行曝光。 來源:中國甘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