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的《湖北省城鎮供水條例》指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組織和支持興建農村集中供水設施,將城鎮公共供水管網逐步向農村延伸,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
隨著城鎮化發展速度加快,農村人口逐漸向鄉鎮遷徙聚集,城市供水也在向部分鄉鎮延伸。湖北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欒麗娜表示,從供水事業的公共屬性看,從城市供水到實行城鎮統一供水、城鄉供水一體化是供水事業發展的方向。從湖北省經濟社會改革發展情況看,實行城鎮統一供水具有現實可行性,先對政府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作原則規定,為下一步發展留下接口。
《條例》指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城鎮供水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城鎮供水政府責任制,加強水源保護和供水基礎設施建設,安排專項資金,統籌規劃、推動實施城鄉區域集中供水。”
該《條例》的出臺是湖北依法維護用戶和供水單位的合法權益,規范城鎮供水、用水活動,鼓勵節約用水,保障城鎮供水、用水安全的重要制度,標志著湖北省城鎮供水事業發展邁入法制化建設的新階段。《條例》將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來源:黃河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