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甘肅網3月27日訊 據甘肅經濟日報報道 (記者 呂霞) 3月26日記者獲悉,《甘肅省農村飲用水供水管理條例》(送審稿)即日起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條例》(送審稿)提出,我省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通過城鎮公共供水管網延伸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實現城鄉供水一體化,并確保農村飲用水供水安全。新建、改建、擴建鐵路、公路、電力、電信等設施,對農村飲用水水源或者供水設施造成損害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并予以補償。縣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縣級農村飲用水供水水質監測中心,建立健全水質檢測網絡,對縣域內農村飲用水供水工程的原水、出廠水、管網末梢水等定期進行水質檢測,加強日常監管,切實保障農村飲用水供水水質安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裝、遷移或者拆除公共飲用水供水設施,不得拆卸、啟封、圍壓、堆占、損壞結算水表或者干擾水表正常計量。禁止生產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質的單位和個人將生產設施與農村飲用水供水管道連接。
此外,農村飲用水供水實行有償使用、計量收費制度。供水單位應當利用民生服務大廳窗口或者單獨設立便民服務點,方便用水戶辦理新增、報停、維修、交費等用水業務。社會各界可郵寄信函至:蘭州市中央廣場1號,甘肅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行政法規處或發送電子郵件至:xz4609567@163.com,提出意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