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月7日,市民王先生向記者反映,他前一段時間沒在家,突然一天,他的家人打電話告訴他家里停水了,他回家檢查后,和水務公司取得了聯系,原來是欠費停水了,于是他趕到銅陵首創水務公司繳納了欠費和滯納金,可對方還要求其繳納53元的復水費。
王先生表示自己平時工作比較忙,無暇顧及生活中一些瑣碎的事情。“本以為把拖欠的水費和滯納金交齊后自來水公司就會恢復他家的供水,可是還得繳納53元的復水費,這筆費用收取是否合理呢?”王先生有點疑惑。
到底什么是復水費呢?為什么收取了滯納金還要交納復水費呢?為此記者前往市首創水務公司客戶服務大廳進行了了解,大廳里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復水費全稱拆表停水、裝表復水服務費。該費用是指用戶無正當理由拖欠供水企業水費,供水企業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而采取的強制停水拆表、復水裝表所收取的人工服務費用。收費標準是根據住戶或單位的水表規格大小而決定的。該工作人員向記者展示了市物價局《關于供水延伸服務收費標準的批復》(銅價商[2013]2號)文件,根據該文件,單元表的用戶,DN25水表的欠費復水收費標準為53元/只。
同時,該工作人員表示該公司各項收費標準及依據均在客服大廳予以公示,并接受物價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本報記者 殷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