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根據《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第2號令)規定,長春市發改委發布《關于調整民用自來水價格聽證會第3號公告》,決定調整長春市城區民用自來水價格,同時對居民生活用水實施階梯水價。調價后,民用自來水價格由現行的3.20元/立方米調整到4.20元/立方米。
方案一
第一階梯用戶(年用水量不超過120立方米)每噸漲0.75元
方案二
第一階梯用戶(年用水量不超過150立方米)每噸漲1元
焦點1 價格調整
A采用二次供水設施供水的居民用戶
B目前還沒有采用二次供水設施供水的居民用戶
C執行居民水價的非居民用戶
水價按照居民階梯水價平均價格確定,即為4.50元/立方米。
執行居民水價的范圍:
居民生活用水;住宅小區內的物業服務用水(不含單獨收費的活動場所);學校教學及學生生活用水;部隊營房生活用水;社區生活用水、社會福利機構生活用水、盲人按摩、宗教場所生活用水。
焦點2 階梯水價
實施范圍:
供水企業直接抄表收費的居民用戶。其他居民生活用戶,暫按居民生活用水價格4.20元/立方米執行。
計量辦法:
階梯水價是結合長春市實際情況,以年度作為居民生活階梯水價計量繳費周期,設計安排居民生活階梯水價為3級,級差比為1:1.5:2。
以4人及以下為居民家庭基本用水戶,居民家庭用水人口超過4人的,每增加一人,每一階梯用水量基數年增加30立方米。
■反饋
●關于二次供水設施改造,提高供水安全,讓居民喝上干凈水的意見。
市政府已經設計安排了未來3年二次供水改造計劃,近日市政府已發布《關于實施二次供水改造工程的通告》,相關部門和企業正在積極落實,為實施改造提供了保證。
●關于加強供水企業監管,提高企業管理和服務水平的意見。
市政府要求政府相關部門加強對企業的規范管理,同時要求企業不斷完善管理,推進技術改造,嚴格控制成本,解決漏損率過高的問題。價格部門通過建立供水企業成本監審和定期發布機制,強化供水成本的監管。
●關于增強全社會節約用水意識,推廣使用節水器具的意見。
要通過進一步完善節水制度,大力宣傳節水知識,積極推廣節水技術,倡導節水型生活和消費習慣,營造全社會參與節水的良好氛圍。
●關于保障低收入群體不因水價調整而影響基本生活,將低保邊緣戶納入此次水價調整補貼的意見。
市政府決定由長春水務集團給予低保戶、低保邊緣戶減免水費,減免標準是:對低保戶每月每戶減免15元(包括原來免收每月每戶5元水費和此次調價減免10元);對低保邊緣戶每月每戶減免10元。
●關于促進中水等再生水利用的意見。
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再生水利用方面的研究,出臺相關政策,鼓勵企業開發利用再生水。
低保戶每月每戶減免15元水價
4人及以下為居民家庭基本用水
二次供水價并入自來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