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洨河污染防治工作,確保洨河水質穩定達標。其中,明確規定洨河流域的企業排水必須進入城鎮污水處理廠,否則將由當地政府責令關停整頓。
洨河流域企業的廢水排放問題,直接關系到洨河水質能否穩定達標。為此,市政府辦公廳在《關于切實加強洨河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中要求,洨河沿線所有企業排水必須進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由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對污水不能夠進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的企業,由當地政府責令關停整頓。
鹿泉、欒城和趙縣等縣(市),要對洨河沿線進行拉網式排查,尤其是村莊內、自然形成的工業聚集區內,對沒有環保或相關審批手續的企業一律關停;沿途村莊家庭式小作坊,要由當地政府組織環保、工商、水務、國土、電力等部門進行統一治理整頓。
同時,要加強洨河沿線垃圾傾倒管理,嚴禁向洨河傾倒工業廢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農作物秸稈或其他廢棄物;嚴厲打擊跨區傾倒垃圾等影響河道行洪和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
《通知》要求,在繼續加強洨河沿線各污水處理廠管理的同時,進一步強化水質監測和監控,加強沿線4個水質自動監測站的管理維護,切實做到對洨河水質的實時監控;每月通報洨河沿線水質監測斷面水質情況,對超標的縣(市)、區,嚴格實施生態補償金扣繳制度。
對洨河沿線40座跨河道橋附近區域,實施全方位監控、抓拍、錄像,嚴厲打擊偷排、偷倒等違法行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洨河主河道及沿線支流、渠道兩岸加強巡查,嚴厲打擊私設違法排污口行為;對未經審批私設排污口行為,立即封堵,并依法嚴格處理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