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近日出臺了《關于加快推進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時間表,提出在2017年底前實現所有鄉鎮均建成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目標。
據了解,目前,福州市共有130個鄉鎮(含縣城所在地),實際應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的鄉鎮有121個,其中已有60個鄉鎮建成了各類污水處理設施,但仍有61個鄉鎮的污水處理設施尚未建成(其中在建29個)。按照《意見》要求,61個鄉鎮中,49個鄉鎮必須在2015年底前建成污水處理設施并投入運行;剩余的12個鄉鎮必須在2017年底前建成污水處理設施并投入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