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緊鄰太湖,生態環境建設起步早、力度大,且經濟較發達,有很強的市場意識和市場運作經驗。近幾年來,湖州市深入推進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運行的市場化改革,新建了一批民營的環境基礎設施,是全面探究市場機制引入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典型樣本。
《中國環境報》調研組近日赴湖州市就社會化資本助力環保設施建設進行了調研。
一、總體情況
浙江省湖州市共有污水處理廠43座,其中24座采用BOT模式運營,19座主要采取TOT模式運營。市區和3個縣共建有4家垃圾焚燒發電廠,全部為民間資本投入建設,采用BOT模式運營。同時,還有民營的工業和醫療廢物處置中心、病死害動物處置中心,可日處理工業危險廢物20噸、醫療廢物10噸。
總體看來,除BOT模式的污水處理企業收入僅能基本維持運營外,其他的民營環境基礎設施企業均實現了盈利。
湖州市采用TOT模式的污水處理廠和垃圾焚燒發電企業均有10%左右的收益率。湖州市工業和醫療廢物處置中心有限公司收益率達9%。綜合來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前期投資較大,成本回收周期較長。但由于這些項目屬于政府購買服務范疇,且是政府特許經營,競爭壓力小,收入較為穩定持久。
湖州市引入社會資本投資環境設施建設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實現了社會、政府、企業的共贏。
以采用BOT模式運營的湖州南太湖垃圾焚燒項目為例,目前已投資3.2億元,每年焚燒垃圾約30萬噸,每年發電5000余萬千瓦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