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河南省飲用水源地水質自動監控系統的運行管理,保障飲用水源地水質自動站穩定運行和監控數據準確有效,近日,河南省環保廳發布了《河南省飲用水源地水質自動監控系統管理暫行辦法》。辦法所稱河南省飲用水源地水質自動監控系統,包括監控系統平臺、站房基礎設施、自動監控設備、數據采集設備、傳輸設備、輔助儀器設備及站房等基礎設施。
《暫行辦法》要求,河南省環保廳負責組織制定系統建設規劃、管理辦法和相關技術規范,指導系統和水站招標建設工作,組織對飲用水源地水質的監督管理;河南省環境監控中心負責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各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市)環保部門負責水站的監督檢查、比對監測和數據審核等工作。
各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市)環保部門除了負責對轄區內水站運行情況的監督管理和日常巡查工作外,還要負責組織對轄區內水站各監測因子進行每年不少于二次的比對監測。
《暫行辦法》強調,托管單位應負責建立運行維護、比對校準、備品備件管理、數據安全維護等規章制度,并認真填寫運維記錄、故障及修復記錄、配件更換記錄、校準記錄、比對監測記錄等運維臺賬記錄;負責對水站進行運行維護,對監控數據進行審核,按要求將水站運行情況和監控數據通過系統上報。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省市環境監控部門。
此外,當自動監控設備運行出現故障且不能及時恢復正常時,托管單位應依據《國家地表水自動監測技術規范》要求,采用手工監測方式進行人工補測,直至儀器設備恢復正常運行。
《暫行辦法》要求,河南省環保廳負責組織制定系統建設規劃、管理辦法和相關技術規范,指導系統和水站招標建設工作,組織對飲用水源地水質的監督管理;河南省環境監控中心負責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各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市)環保部門負責水站的監督檢查、比對監測和數據審核等工作。
各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市)環保部門除了負責對轄區內水站運行情況的監督管理和日常巡查工作外,還要負責組織對轄區內水站各監測因子進行每年不少于二次的比對監測。
《暫行辦法》強調,托管單位應負責建立運行維護、比對校準、備品備件管理、數據安全維護等規章制度,并認真填寫運維記錄、故障及修復記錄、配件更換記錄、校準記錄、比對監測記錄等運維臺賬記錄;負責對水站進行運行維護,對監控數據進行審核,按要求將水站運行情況和監控數據通過系統上報。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省市環境監控部門。
此外,當自動監控設備運行出現故障且不能及時恢復正常時,托管單位應依據《國家地表水自動監測技術規范》要求,采用手工監測方式進行人工補測,直至儀器設備恢復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