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每逢雨季,都讓我國許多城市陷入“水城”的窘境,而且大有逢雨即澇的趨勢。2005年、2007年和2010年,廣州都因暴雨造成街區被淹,交通癱瘓。在長江沿線的杭州、南昌、武漢等城市,內澇幾乎已經是生活的組成部分。本月21日,北京遭遇61年來最強暴雨,交通阻塞,航班延誤,經濟損失近百億,并致多人罹難。
城市內澇是指由于強降水或連續性降水超過城市排水能力致使城市內產生積水災害的現象。造成內澇的客觀原因主要是降雨強度大,范圍集中,時間較長。而造成城市內澇更重要的原因則是城市排水管網欠賬多,管道老化,排水標準低。另外,城市大量的硬質鋪裝,如柏油路、水泥路面,降雨時水不易滲透,加重了路面的積水成澇的現象。事實上,城市內澇本身,就是各種“城市病”集中發威的結果。
治理城市內澇,要在城市系統規劃、建設理念、生態環保等諸多方面統一謀劃,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然而,“天下難事,必作于易”。當前就我國的國情和現狀來講,防治城市內澇最切實可行的辦法就是推廣大型地下管網建設。
首先,要有一部法律作指導。我國亟待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防澇法》,盡管目前我國也有一部防洪法,但在防治城市內澇方面,幾乎是一片空白,由于缺少城市排澇標準,各地在規劃建設大型地下管網時必然缺乏參照的依據,因此應該從國家的層面做出相應的立法,引導和規范規劃部門和建設單位的規劃、設計和施工次序,從根本上遏制積重難返的問題,意義重大。城市防澇法應明確城市排澇標準、大型地下管網布局及排澇設施等內容,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便于各地遵照執行。
其次,推廣大型地下管網建設應提早納入決策層。在國內,排水管溝直徑超過3米的幾乎沒有。而在一些國家,排水管溝可以跑汽車。國家應充分考慮各地所處地形地貌、氣候、水文等自然條件,統一制定科學、系統、全面、前瞻的城市排水系統規劃,按“五十年一遇”或“一百年一遇”的高標準來建設大型地下管網系統。同時,將城市內澇整治與雨水的收集利用相結合,配套建設暫時儲水的地下調節池,實現綜合利用。
再次,落實財政投入,設定建設時間表,前者是建設大型地下管網的切實保障,而后者則表明大型地下管網建設時不我待。目前我國經濟實力還無法滿足全面進行大型地下管網建設的需要,但我國在建設大型地下管網工程時可“借力而行”,可與大型地下人防工程、新老城區改造、地下交通建設以及道路翻修改造等大型基礎設施建設整體規劃、同步設計、分段施工建設。本著對擬建的大型地下管網既要量力而為,又要高起點、高層次的原則,完成一段成就一段,保質保量,循序漸進地成就百年精品工程。
最后,還要建立國家、省、市三級聯動監管體系,做好日常管護工作。管理部門要加強監管,重視日常管理和維護,及時進行大型地下管網的疏浚清淤,適時開展對管網的專項整治,及時排查隱患,防止管網堵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