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泰安市出臺《泰城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設施移交工作》通知,泰城由市自來水公司供水的區域內,建成運行的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設施設備,按規定移交給自來水公司直接管理維護。轉接后,二次供水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管理維護費用不得另行向業主或用戶收取。
據了解,新建住宅的二次供水設施設備,由市自來水公司負責設計、建設、維護和管理,開發建設單位要協調配合市自來水公司施工,并承擔相關管溝、設備用房等土建工程的配套建設。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設施設備產權人、管理單位或物業公司負責管理維護住宅二次供水設施設備的,要及時到市自來水公司申報;產權人或業主大會決定同意移交的,由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原設施管理單位、市自來水公司,按照國家、省二次供水工程技術規程等規定標準要求對二次供水設施設備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簽署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設施設備移交接管協議,市自來水公司要于驗收之日起30日內,與原設施管理單位完成二次供水設施設備移交接管工作;移交工作結束后要報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并在住宅小區內予以公告。
二次供水設施設備不符合標準要求的,產權人、管理單位或物業公司要按規定標準投資改造。沒有進行“一戶一表、計量出戶”改造的,按照有關規定改造時,可以同時對二次供水設施設備改造。
辦理移交手續前,原設施管理單位不得擅自中止二次供水設施設備管理。市自來水公司接管二次供水設施設備后,要制定專門的管理方案和應急預案,與業主簽訂供水合同,按照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水費,二次供水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管理維護費用不得另行向業主或用戶收取。
(齊魯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