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參考報消息,“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用于農田水利建設”的政策將在近期進入實實在在的法規條文中。
1月30日,在全國水利廳局長會議上,水利部部長陳雷表示,2012年要“著力強化農村水利基礎設施,加快重點樞紐和水源工程建設”,“落實治水興水政策,在健全水利投入機制上下工夫。圍繞保障糧食安全,在強化農田水利建設上下工夫”。
在今后十年水利投資中,除中央財政的投入外,大規模水利建設所需要的資金已在各地土地出讓金的收益中劃出了一塊。根據去年中央一號文件的要求,各地要將10%的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田水利建設。
據經濟參考報消息,雖然各地水利部門已經根據這一10%黃金(1740.20,9.20,0.53%)政策紛紛出臺了因地制宜的規定,山東省水利廳甚至提出土地出讓收益的10%至20%用于農田水利建設,但這個政策目前在各地均無法落到實處。水利部部長陳雷曾預測,如果這10%能夠落實,按2010年土地出讓收益的總額,每年可以落實600億元至800億元的資金用于農田水利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