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廣西試行《城市二次供水管理辦法》。按照規定,每半年要對水箱、水池等儲水設施進行1次以上的清洗消毒,并經水質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確保終端水質,讓市民喝上放心水。
隨著城鎮化的快速發展,城市建筑“越長越高”,這些高層建筑的飲用水基本上要經過“水廠—市政管網—二次供水設施—用戶”幾個環節。由于二次供水設施與外界接觸較多,若管理不到位、密封不嚴、不定期清洗消毒,很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求,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筑物,對水壓或水量要求超過城市供水水壓的,應當配套建設二次供水設施,而且二次供水泵房應按相關技術規程獨立設置。二次供水設施應與建筑物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
城市二次供水工程竣工后,應當按照國家、自治區的規定組織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不得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