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8月23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四川省城市供水條例》已經獲得四川省人大審議通過,將于9月1日起實施。《條例》在全國率先對“城市供水企業成本公開和定價成本監審公開制度”做了明確規定。這也是該條例頒布11年來,四川省對該條例做出的第四次修改。
《條例》修訂后,由原來七章四十八條,修訂為八章五十九條,增加了十一條內容,分別對城市供水水源保護和水質管理、城市供水規劃和供水工程建設、城市供水設施的管理和保護、城市供水企業的生產和經營、城市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法律責任等做了規定。
《條例》對三個方面內容做了明確補充修訂:確保城市供水安全,讓人民群眾喝上“放心”水;規范城市供水市場秩序,讓人民群眾喝上“明白”水;加大節約用水力度,讓子孫后代有水喝。
《條例》還規定,將推行城鄉區域一體化供水,讓農村居民喝上和城市居民同水源、同水質的供水。此外,《條例》還對城市二次供水的建設管理做了明確規定,明確由四川省城鄉住房建設主管部門制定二次供水的建設、管理、運行和維護的具體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