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物價、財政、水利三部門聯合對擬上調的程海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向社會公示。從5月1日起, 程海湖區及流域水資源費由原每立方米0.30元提高到每立方米0.80元,正式向社會征求意見和建議,如有意見可在5月15日前通過郵件、傳真反饋到省物價局價格管理處。
調整方案指出,對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取水,暫不征收水資源費,水資源費主要用于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管理。調整方案明確了程海湖水資源費征收范圍。為利用價格杠桿促使螺旋藻生產企業綜合利用水資源、有效控制取水量,提高循環利用率,結合云南省程海及其他高原湖泊保護治理的緊迫需要,體現水資源稀缺價值,擬將程海湖區及流域水資源費由原每立方米0.30元提高到每立方米0.80元。取水企業或單位已安裝計量收費設施的按實際取水量收取;未安裝取水計量設施或者計量設施不能準確計量取水量的,按最大取水能力核定取水量,同時應督促取水企業安裝取水計量表,完善污水處理設施,達標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