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2日)獲悉,為深入推進城市節水工作,我市(太原市,下同)積極響應省住建廳《關于加強全省洗浴行業用水節水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所有洗浴場所完成洗浴用水單獨計量工作,符合特行標準的洗浴場所按特行洗浴水價48元/立方米收費,大眾浴池按商業4.6元/立方米收費。
據悉,目前我市城區公共供水量為日均51.54萬立方米牞其中特種行業日均供水量為0.086萬立方米,占總供水量的0.17%。特種行業中洗浴行業日均供水量為0.049萬立方米,占特種行業供水量的56.98%。其中,城區現使用公共供水的洗浴場所有98家,其中單獨經營的55家,旅店(賓館、飯店、招待所)附屬的洗浴場所43家。從2003年至今,我省為促進和加快旅游業發展,專門出臺文件規定:“對旅游賓館、飯店實行與一般工商企業同等的用水價格。”由于旅游飯店(賓館)的界定不嚴格,為此許多從事洗浴服務的飯店(賓館)到省、市旅游局辦理了旅游飯店(賓館)有關執照,水價按普通經營服務用水4.60元/立方米繳納。水價的混亂導致飯店(賓館)業競爭出現不公平;另一方面許多飯店(賓館)無節制用水,浪費嚴重,與我省提高特行用水價格、促進節約用水的政策相違背。
針對這一情況,我市將展開集中整治,所有洗浴場所要進行單獨計量,實現全部收費,高檔場所按照特行收費,大眾浴池按照商業收費。對于“高檔”洗浴場所的定義,目前已草擬了一個標準:“凡是娛樂類包房占到洗浴包房的20%,或者洗浴時需要換拖鞋的場所,就認定為高檔洗浴場所,全部按照特種行業征收每立方米48元的水費。”另外,整治中還將淘汰洗浴行業的非節水型產品,禁止使用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用水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