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星消息(信息員 羅太平) 為進一步完善水價形成機制,改善水資源環境,增強供水企業的生產經營能力,保障供水正常運營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江津區實際,經2010年9月14日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對第83次常務會審議批準,決定調整江津區自來水公司所屬供區(包括幾江、德感街道辦事處、雙福新區行政區域)自來水銷售價格。津發改委(2010)229號《關于調整重慶市江津區自來水公司自來水銷售價格的通知》,從2010年10月1日起的用水量執行。
1、居民生活用水執行統一價格2.30元/立方米(含學校);
2、非居民用水執行統一價格3.00元/立方米(含原工業、建筑、商業用水);
3、特種行業用水價格執行4.60元/立方米(含洗浴、足浴、洗車行業);
4、部隊用水價格執行2.00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用水執行統一價格3.00元/立方米(含原工業、建筑、商業用水);
3、特種行業用水價格執行4.60元/立方米(含洗浴、足浴、洗車行業);
4、部隊用水價格執行2.00元/立方米。
以上價格不含城市附加費、污水處理費和水資源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