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廣州市物價局負責人昨日透露,廣州要全面實施階梯式水價,目前方案正在制定中; 階梯水價若按戶籍常住人口計算難度太大,所以只能按戶計量。
如此看來, 盡管水價調整的詳情尚未公布,但階梯式水價按“戶”而非按“人”
來計量已成定局。 階梯水價號稱“以價格杠桿來促進節約用水”, 但欲達此效果必須有精密的制度設計,在公眾未見翔實數據的情況下,就定下“按戶計量”的調子,恐怕有失公平,也難達到期望的效果。
物價局負責人稱:“物價部門曾摸底調查, 但發現按照人頭計算難度太大,一個家庭今天家里來多一人, 明天走了一人,變數很大,自來水公司沒法統計,不具有實際操作性, 所以只能按戶計量。 ”若“按人計量”是像這位官員如此理解的,那確實“沒法統計”,但一般意義上的“按人計量”恐怕該是按戶籍常住人口計算。
必須承認,“按人計量”可能比“按戶計量”工作量大很多,但若從減輕居民負擔、追求最大范圍的公平的目的出發,有關方面理應分別就“按戶計量”和“按人計量”做出不同方案,以翔實的數據告知公眾,讓公眾作出衡量和抉擇。
“按人計量”的方法尤其不能僅僅因為“難度太大”就被拋棄。話說現在是從居民口袋里掏錢,有幫助自來水企業渡過難關之意,既如此,就更該考慮居民利益。
漲價的事情,有關方面排除萬難都要做,那么“按人計量”的收費方法難度再大也該探索。否則,兩口之家與五口之家乃至多人居住的出租屋都使用同樣的“按戶計量”標準,階梯水價又如何體現公平呢?
另有報道稱,至 2011 年底,廣州可實行階梯水價的城市居民用戶數近 150萬戶,約占總戶數的 90%,官方據此稱“全面實施階梯水價條件已基本成熟”。但筆者好奇的是,剩下的10%用戶怎么辦?他們是不是多為“一表多戶”的家庭?對這10%,自來水公司有沒有相應的解決辦法?
要讓階梯水價發揮積極效果,最根本的還是要靠縝密的制度設計。 有關方面應在充分調查的基礎上,就“按人計量”、“按戶計量”、 乃至 “按年計量” 等多種不同的方案分別設計出調價初稿,輔以翔實的數據支撐,如廣州最多的是幾口之家、 平均每戶或每人用水量是多少……只有這樣, 調價聽證才能選出讓人信服的方案。來源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