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關于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其中對水價改革描述為:穩步推進水價改革,在有條件的地區實行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推進農業節水與農業水價的綜合改革。
水價要漲已勢在必行。但擺在國家發改委面前的是,如何讓水價等資源價格上漲,有合理的機制。
一位參加了近期發改委水價成本公開座談會的人士向記者透露,所謂“水價市場化形成機制”是媒體的“偏讀”。
國家發改委的真正意圖是要推進水價成本公開化改革,在諸多資源價格改革中,水價被作為試點進行成本公開。然而這一想法引起了很大的爭議。
誰人不用水 “權力經濟”體制長期延續
在公眾視野里,自來水公司在商言商,食利自肥,一定憚于公布成本;而物價部門是政府部門,一切以公共利益為重,公開價格成本更應該是其“分內事”。然而現實并非如此――自來水公司似乎更愿意公開成本,而出面反對公開成本的,正是物價部門。
從報道來看,之所以出現這種情形,原因在于,自來水公司雖然承擔著收費的職責,但收上來的錢中有不少是地方政府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比如,本應由地方政府承擔的管網投資被轉嫁到了水價中,一些不合理的行政性收費也附加其中,甚至“有的地方政府為了招商引資,對本應按高價征收的企業用水卻按居民用水價格征收,然后將成本轉嫁給社會”。所以,對自來水公司來說,水價成本透明公開,有利于盡快理順價格機制。
沒有公開就沒有真相,沒有真相就沒有共識。早在2006年11月,國家發改委就發布了《城市供水定價成本監審辦法》的征求意見稿,但在權力干擾下,該辦法形同空文?!秲r格法》雖明確規定,對于與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關系重大的少數商品價格,政府在必要時可以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但假如物價部門都在心里打起了小九九,不愿公開成本,其制定的水價又怎能公允?
有論者認為,“權力經濟”體制長期延續,不斷膨脹,在保證“權力暴利”的同時,將迫使整個社會為其埋單。此言不謬。在自來水成本這一案例中便不難發現,一方面在一些地方,明明該由政府承擔的投資,政府卻當了甩手掌柜;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不僅不承擔責任,反而要以不合理的行政性收費從中分一杯羹。這些地方政府部門之所以有此底氣,蓋因他們深得權力經濟的三味:有權力便有暴利――試問誰不用水?
投資成本公開問題監審難
據了解,發改委當天會議上發的水價成本公開辦法,其中要求自來水公司將電價、人工等基本運營成本和投資成本都進行公開。而涉及到投資成本公開問題,最讓行業敏感的就是超前投資成本能否計入成本。
早在2006年11月,國家發改委就發布了《城市供水定價成本監審辦法》的征求意見稿,其中就提出了將超前投資限定在一定比例內計入水價成本,不完全計入超前投資的意見。
隨后,該征求意見稿遭到了很多地方政府反對,至今沒有出臺。
北京大岳咨詢公司總監蔡建升表示,超前投資是水務行業建設普遍存在的問題,也是行業特性決定的。例如,某個城市新區建設,在沒有人口居住的時候,就要先行建設管網、輸配水設施等。這就是超前投資,而這部分投資能否折算入水價成本,各地情況不盡相同。
實際案例中,因為過度超前投資而引發水價暴漲的事件也很多。例如,哈爾濱水價今年元月起上調0.6元/立方米,漲價33%,低于之前自來水公司申請的漲價100%的預期。
但是,哈爾濱水價上調,即是一個典型的因為政府超前投資,造成的工程建設成本過高,而需要分攤到水價,引起水價上漲的個案。
記者了解到,2005年11月,中石油吉化公司爆炸,造成松花江水體污染。這讓直接從松花江取水的哈爾濱市停水。哈爾濱市在2003年啟動磨盤山供水工程,此爆炸事件,推進了哈爾濱市第二水源地的建設工程。
2009年,哈爾濱磨盤山供水工程基本竣工,投資53.12億元,加上管網鋪設和水庫建設等成本,總計投資超過57億元,其中45億元來自銀行貸款。
“哈爾濱供排水集團每年需要還銀行利息就有3億元。”一位接近北控集團的人士說,按照北控集團的測算,哈爾濱水價至少上漲1元/噸,增加3億元的自來水費收入,才能持平財務收支,進入良性循環。
建立水價與成本聯動機制
北京大岳咨詢公司總監蔡建升表示,提高水資源費價格是水價上漲的一個主要動因,而這幾年由于地下水開采受到限制,很多地方政府不得不開始興建水庫等地上水資源飲水工程。大規模水務工程建設投資不可避免,無論是采取上市融資,還是采取貸款的方式,地方政府都不可能承擔如此大規模的投資建設,而是想將這筆不菲的投資轉嫁給水價。
問題是,這部分超前投資成本轉嫁給水價是否合理以及水價能否承受得起如此的轉嫁壓力。
李智慧稱,水價改革應以“建立水價與成本聯動機制”為根本目標,從引進市場機制入手,抓好成本監審這個必要前提和法制化這個根本保障。
當前最緊迫的,一是要加緊完善和出臺2006年11月開始征求意見的《城市供水定價成本監審辦法》,二是重點研究如何實現水價的動態化調整機制,可以參考英國經驗和中國油價、熱價形成機制的相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