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連續數年時間,家住越秀區六榕路福泉一巷的陳阿婆一個人每兩個月水費高達百余元,最高用水“記錄”為70余噸/兩月,合約160余元。
今年8月,陳阿婆申報了水表檢查,最終的結果讓其大吃一驚,“水表誤差近18%,也就是每月多花了18%的水費”。
陳阿婆所居住的房間是之前單位的福利房,2007年前,樓內的54戶居民使用的是集體水表,該樓內所使用的總水費由54戶居民共同分攤。
“2007年之后,自來水公司便將水表裝到了每戶。”陳阿婆說,家中長年只有她自己一個人。之前其并不了解一個人要用多少水費,“基本上兩個月的水費都在一百元左右”。
“但聽說最近開始階梯收費,而按照往日的標準,我用水的標準遠遠超過了每月22噸‘基本保障’。”陳阿婆說,她向四周的街坊及親戚再三打聽后發現,即便是一家三口,每月22噸的自來水量也已足夠。
記者在陳阿婆所出示的水費單上看到,從2010年開始,陳阿婆每兩個月的水費在100元左右。
今年8月后,陳阿婆便用上了新水表,而8、9月的用水量僅有17噸,比6、7月一下銳減44噸。
“是不是走快了18%我沒辦法去追究,但我希望討一個說法。”陳阿婆說,其開始向各個部門投訴,但得到的結果都是“賠償兩個月的水費”。
“之前多收了我這么多的水費只賠兩個月,我不能接受。”陳阿婆說,而且到目前為止,自來水公司對于水表“走快”沒有作出任何道歉。
“我之前從來沒有懷疑過自來水公司的水表有問題。”陳阿婆說,由于信任自來水公司,其每兩個月按照水表繳納水費,“但沒想到每個月都被多收了水費,實在讓人難以接受”。